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申报200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漏报其它所得300万元(新台币,下同),遭税务部门要求补税并罚锾。赵不服打行政诉讼,12日遭判败诉,但仍可上诉。
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宽带房讯总经理游世一在2005年间,向赵建铭透露有兴趣担任台开董事,赵建铭告知父亲赵玉柱后,赵玉柱将新台币3000万元本票交给赵建铭,要他将2700万元请前“国票”证券董事蔡清文帮忙购买宽带房讯股票,并要赵建铭将300万元留着。
判决指出,游世一事后汇款300万元给赵家,作为当选台开董事的报酬,当时赵玉柱并与游世一约定,若未选上董事,赵玉柱再将款项还给游,但事后游世一没有当选,赵玉柱也未将300万元归还。
赵建铭在申报200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漏报这笔300万元,因而税务部门要求补税120万元并罚锾60万元。
赵建铭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后,再打行政诉讼,主张款项是父亲和游世一之间的借贷,与他无关。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审理认为,赵玉柱之所以让赵建铭留用300万元,就是因款项会从游世一的汇款填补,赵建铭取得300万元当然就是“游世一当选台开公司董事的报酬”,仍认定赵建铭有获利300万元。合议庭因而认为税务部门处分无误,判赵建铭败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