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5月20日电 (记者 詹托荣)福建省国税局副局长连开光20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自去年以来,福建国税部门针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需要,出台多项财税优惠政策,并建立了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服务载体服务台商,鼓励更多台企入驻平潭。
为支持平潭开发开放,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等部门日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此项通知规定,对入驻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台企,将按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下浮30%至50%作为底价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
同时,对入驻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区域的台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延长至2年;对入驻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台企,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减征50%。
据福建省国税局统计,自平潭综合实验区2009年设立当年税收即突破亿元人民币,2010年达到1.63亿元,同比增长55.89%;今年第一季度入库税收4610万元,比增40.59%,此外共减免各类税收4059万元,给平潭企业带来了实惠。
税收优惠等政策相继出台,让台商投资平潭的热情高涨。2009年以来,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增台资企业15家,其中今年第一季度新增8家,新增注册资本近8500万美元
本月初,福建省国税局与漳州市政府联办“服务台商创业,助力海西跨越”税收高峰论坛,重点讨论两岸税收政策差异与协调路径、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需求和纳税服务需求,受到广大台商好评。
今年4月是全国税收宣传月,福建国税部门也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联合举办大型税收宣传活动,向海内外特别是台湾各界介绍现行和将来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增进海内外对平潭的了解,吸引海内外企业特别是台商到平潭投资,共同建设两岸和谐家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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