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上任三周年回顾·司改篇:
司法改革成效不彰
法律人出身、在“法务部长”任内厉行反腐扫黑而被迫去职,加上在特别费官司中被司法官篡改笔录,这样的经历,让绝大部分台湾民众在马英九上台之初,对其大刀阔斧地进行司法改革寄予很大的期待。
事实上,台湾这三年来一直处于司法风暴之中,但马英九在司法改革上所交出的成绩单,恐怕并不理想。
一周前,台《远见》杂志公布一份民调,结果显示,大多数调查选项之中,马英九都领先蔡英文,但在谁较能“改革司法扫除贪污弊案”项目中,蔡英文却以39.1%领先马英九的34.1%。
下面是导报记者对马英九三年来在司法改革方面的盘点,以及约请台前“大法官”谢启大对此所作的点评。
扁家弊案进展“牛步化”
2008年马英九上任后,随着陈水扁被收押,扁家弊案被全面审理,但案件进展极慢,而时任“检察总长”的陈聪明因个人因素,适任与否一直受外界争论。但不管外界如何质疑陈聪明在侦办扁案中的角色,甚至和建商大吃鱼翅宴,在“立法院”说谎等种种争议,从不见马对此说一句话。
直至2010年1月,台“监察院”不但通过弹劾陈聪明,并罕见地要求主管长官“急速处分”,陈聪明才随后宣布请辞。
点评:马上任后,不管各界用什么方式督促他,面对扁案却完全不动如山,甚至当全台民众都知道“检察总长”陈聪明人格上有瑕疵时,仍然用“尊重司法”的理由去保护他,这一连串事件都直接影响到外界对马当局除弊无胆的质疑。
死刑存废让“部级”官员下台
如果说,扁案是对台湾司法“上层”的影响,那么,台湾司法之于一般大众权益的影响,应是从死刑存废的争议开始。
争议直接触发点,是“立委”吴育升在2010年2月22日提出质询,质问台当局为何4年来从未执行死刑。时任“法务部长”的王清峰直言表达其保护死刑犯生命权的立场,坚持任内绝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执行,遭致各界强烈批判。2010年3月11日王请辞获准。续任的曾勇夫于同年4月28日签署了4名死刑犯的执行令。
点评:民意如流水,在台湾要做到废除死刑是很困难的,如何让每个案件都能非常严谨、慎重地审判,才是马英九必须做的。马英九仅仅是让王清峰黯然下台,显然是找错了方向。
法官弊案让多位高官受牵连
废死争议还未结束,2010年7月13日,负责侦办高层贪污案的“特侦组”,在新任“检察总长”黄世铭指挥下,又强力出击,将涉贪的台 “高院”三名法官、一名检察官羁押,给台湾司法界再度投下了一枚震撼弹。
受此引发的效应,台“高院院长”黄水通辞职,台“司法院长”赖英照亦向马英九请辞获准。而后马英九提名赖浩敏出任 “司法院长”、苏永钦出任“副院长”,却引发蓝绿质疑。
点评:法官集体贪污并不让人意外,意外的是,赖英照辞职后,马英九接着提名的,居然是一个对司法完全不具实务经验的人选,此人甚至被曝光当律师的时候曾为帮当事人脱罪而行贿法官,这样的人却在马英九的坚持下当上了 “司法院长”,难免让人质疑其用人不慎。
设“廉政署”彰显反腐决心
为表示司法改革的决心,2010年7月20日马英九表示,将在“法务部”下新设“廉政署”,与“调查局”形成“交叉火网”,全力扫除腐败。
点评:马英九从过去反对成立“廉政署”到赞成,表面上看起来很有决心,但在“廉政署”之前,台湾早有“调查局”,里面的调查员都是百里挑一、经过严格培训的人选。现在马英九却成立“廉政署”,虽有交叉,却资源浪费,等于放着一个手脚被绑起来的成年人不管,却重新生一个小孩,让民众难以理解。
提名“恐龙法官”犯众怒
比起法官腐败,更令群众不满的,是法官任事用法僵硬机械,只死守法条,不知变通,故产生判决与社会观念严重脱节,即俗称“恐龙法官”的问题。
今年4月,被提名为“大法官”人选的法官邵燕玲,于2010年在一起3岁女童遭性侵案中,推翻前审徒刑7年的判决,认为“无法证明违反(女童)意愿”,甚至建议可将吴嫌依“与未满14岁男女性交罪”减轻判刑,引发民众不满。马英九也因此被迫更改 “大法官”提名,并向大众道歉。
点评:马英九自己也坦承,过去提名审荐作业的过程,只看重学历等指标,却没注意到社会观感,事实上马英九虽是台大法律系的毕业生,但他对台湾司法并不是很了解,这次“大法官”提名风波,对马英九的形象,是一次重挫。(海峡导报 记者 许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