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2日继续开庭审理二次金改案,升恒昌公司负责人江松溪及总经理吴锡显2人证称,当时将美元汇往陈水扁妻舅吴景茂海外户头,是受前兆丰金董事长郑深池之托。
台检方特侦组当时起诉二次金改案,指控郑深池协助扁家洗钱,在2005年1月25日利用江松溪、吴锡显的帐户,将150万美元汇往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海外帐户。高院合议庭2日下午传唤江松溪、吴锡显出庭作证。
已改名为江松桦的江松溪坦承,曾在2005年1月25日从香港汇丰银行帐户汇款50万美元到吴景茂新加坡当地银行的帐户,但他并不认识扁夫妇,汇款是因当时郑深池说自己有美元需求,问他有没有美元可借?
江松溪说,当时曾对郑深池身为银行董事长,却有美元需求感到不寻常;但郑深池解释,是私人需求,吴景茂的帐户也是郑深池提供,他因而汇款。
江松溪证称,约在汇款1周后,拿到郑深池转交的新台币。他说,郑深池当时先将钱从别的地方拿来,要他自己点,他打开后发现里面是新台币10万元1捆的千元钞,有些用橡皮筋捆、有些用银行捆钞带捆;清点无误后,他将一部分现金拿回公司放个人金库,一部分交给太太,没有存在银行。
吴锡显也证称,在同1天受郑深池委托将100万美元汇往吴景茂海外帐户。吴指出,郑深池请他帮忙汇款时,只说是朋友要用,就将帐户交给他;他也在汇款后的1到两周,拿到郑深池以新台币还款的现金,也是10万元1捆,共新台币3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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