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更一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辩论庭。陈水扁在庭中说,公务机要费身为最早的特别费,却是唯一没有被除罪化的案件。
陈水扁涉公务机要费、南港、龙潭、洗钱等案,台湾“最高法院”去年11月间将龙潭案与前101董座陈敏熏买官案,判刑扁17年零6月定谳,但将公务机要费、南港、洗钱案发回更审。
陈水扁辩解,公务机要费全用于“机密外交”或因公支出,一审判决却指控他把钱汇到岛外,“缺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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