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前牛姓副教授4年前在德国参加研讨会时,与已婚洪姓女研究生发生婚外情产女,洪姓女研究生因在公开法庭指牛某“强行进入”等语,接受媒体采访也指牛某“权势欺侮”,遭牛某提告求偿。台“最高法院”认定洪姓女研究生侵害牛姓副教授的名誉,判决洪姓女研究生赔偿牛5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并登报道歉一天。全案确定。
据报道,这件校园师生恋闹得满城风雨,牛姓副教授后来离开清大,双方互控多起官司。40多岁的牛姓男子是台湾岛内生物与法律领域的知名学者;洪姓女研究生读台大法律系时是校园美女,毕业后即结婚,7年前考取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牛姓副教授是她的指导教授,洪姓女研究生曾经丧女,牛姓副教授协助洪姓女研究生走出丧女之痛,并不断以电子邮件寄发情书追求洪姓女研究生,双方到德国柏林参加研讨会期间,发生性关系,洪姓女研究生怀孕产一女。
洪姓女研究生3年前对牛姓副教授提起认领女儿及给付扶养费诉讼,法院审理时,洪姓女研究生当庭指牛姓副教授不顾她的拒绝而“强行进入、强行射精方式性侵害”、“设计怀孕”;牛姓副教授的妻子后来控告洪姓女研究生妨害家庭,法院判决洪姓女研究生赔偿50万元,洪姓女研究生在媒体访问时指遭牛姓副教授“以权势欺侮”。牛姓副教授认为洪姓女研究生言论不实,侵害他的名誉,控告洪姓女研究生赔偿及登报道歉。
台“最高法院”调查认为,从洪姓女研究生与牛姓副教授来往的信函及MSN对话内容显示,洪姓女研究生从未提到牛姓副教授是违反她的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反而与牛姓副教授讨论怀孕及为孩子命名,甚至表示她不后悔怀孕,洪姓女研究生指摘牛姓副教授是“强行进入”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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