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4日电 陈水扁在狱中为《壹周刊》写专栏,却遭台北监狱审查后退回,引发争议,马英九23日接受台湾《苹果日报》专访时首度表态说,法律保障言论自由,犯罪的人限制或被取消的是人身自由,没有取消言论自由;如果内容没有违反“监狱行刑法”的妨害监狱纪律,没有鼓励暴动、犯上等,“是应该容许的。”
根据“监狱行刑法”规定,有妨害监狱纪律之虞时,狱方可以删除书信争议内容;马英九23日强调,如果言论透过书信或其他方式传播出来,会影响到监狱的纪律,即可限制或删除;事实上“纪律”包括哪些项目,是有一定的裁量权,“基本上受刑人的言论自由还是有的。”
媒体询问马英九,是否有看过扁写的文章,马说没有,再追问马,扁原本首篇专栏写《马宋会无好会》会影响纪律吗?马英九则哈哈笑说:“会影响我跟宋先生的纪律吗?我觉得没有这个问题。”
由于“立委”邱毅日前质疑,他过去入监服刑时,曾有媒体找他写专栏,但当时陈水扁却对“法务部”下令禁止,现在“法务部”能不管吗?对此,马英九说:“当然有人说,我以前坐牢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这种自由,现在为什么有?现在是马英九当啊!法律保障的就应该要给。”媒体追问是否觉得应该要准?马英九则答:“我不能管这么小的事,我只能管大原则。”
台“法务部”官员表示,对矫正机关的处理予以尊重,不宜有让外界误认钳制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也不宜无限扩张,矫正机关审核应妥慎为之。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