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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26日生效

2011年06月25日 13: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 路梅)记者25日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获悉,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25日互相换文通报,双方已完成《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依据该协议生效条款规定,协议将于2011年6月26日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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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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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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