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基隆巿简姓妇人,19年前老板涉毒她在场,因此涉案,虽获不起诉处分,但却留下前科。她称自己遇警临检则被当成毒品前科犯冷嘲热讽,每天都得带着泛黄的不起诉书以示清白,27日,她由议员陪同向基隆巿警局陈情。
基隆市警局指出,“无前科却有纪录”的问题出在警用行动计算机显示“较简略”,前科一项只会显示移送案名,并非处理结果,将函文警政署处理。
38岁简姓单亲妈妈,昨天由巿议员杨石城陪同求助基隆巿警局,她指出,19年前她的老板涉毒品案件,她当天送营业帐款前往老板家,刚好在场,也被依“违反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罪嫌送办,采尿送验无毒品反应,基隆地检署三个月后就还她清白。
“但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她说,此后只要警方拦车临检,就说她有毒品前科要搜索,连皮包里卫生棉条都被怀疑是毒品,后来只好随身携带不起诉处分书正本,至今纸都泛黄,罪还没除,“一带十几年,自尊心很受伤”,她不敢考证照也不敢找好工作,担心“案底”会让她有理说不清。
简姓妇人说,今年3月间又被警拦查,警察用行动计算机查数据后,当着她女儿的面说她有吸毒前科,“让我哭了整夜,困扰到无法入睡”;她向“警政署”投诉,承办人告诉她“案件太旧查不到”,向基隆地检署陈情,竟建议她“找工作时可提供书面数据供老板知悉,或考证照时附上不起诉处分书复印件供参考”。
基隆巿警局外事科股长施尹泰说,要查前科素行,警察会利用计算机联机上“刑事犯罪数据网站查询系统”,当中详列所有移送案件和侦查处理流程,简姓妇人此案确实显示“不起诉处分”,但掌上型计算机设计较为简略,只能显示曾移送案件罪名,无法再细查处理结果。
施尹泰表示,当初“警政署”也要求警察行动计算机的资料仅供参考,不能当作查案依据,要特别注意盘查态度,并不得当场公开宣告个人资料等,会将此案函知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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