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6月30日电 台北消息:前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涉嫌侵占779万美元公款遭台湾检方起诉。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中时电子报等台媒报道,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国安密账案”30日侦查终结,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李登辉、“台湾综合研究院”创办人刘泰英。
特侦组认定,李登辉侵占“巩案”垫款779.7193万美元,犯后仍设词否认,冀求卸责,毫无悔意,但念及其年迈及“贡献”,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另外,检方认为刘泰英共同侵占公款犯行明确,也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群策会”秘书长兼李登辉办公室主任王燕军当日表示,李登辉听到遭起诉的消息“感觉蛮错愕”。
据报道,台北地检署于1993年间曾侦办“国安密账案”,当时将台安全部门前会计长徐炳强起诉,但法院后来判徐无罪定谳。特侦组成立后续办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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