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司法官贪污案,30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分别判处前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11年6月、18年及20年重刑。全案可上诉。
本案被告陈荣和被判18年徒刑,并科罚金300万元(新台币,下同),褫夺公权9年;蔡光治被判20年徒刑,并科罚金350万元,褫夺公权9年;李春地被判11年6月徒刑,并科罚金100万元,褫夺公权5年。
司法官贪污案侦审大事记
2010年5月12日,前“立委”何智辉被控关说新竹科学园区铜锣基地发放农林公司奖励金涉及贪污,原本二审被判刑15年,但高院更一审认定何智辉没有不法犯意,改判何智辉无罪。
2010年7月13日,特侦组执行“正己专案”,查出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及前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涉及在何智辉铜锣弊案更一审时收贿而判处被告无罪,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2010年7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召开声押庭,裁定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邱茂荣及何智辉的秘书谢燕贞、蔡光治女友黄赖瑞珍6人,全数羁押禁见。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3人遭停职,并移送监察院审查。
2010年7月18日,前“司法院正副院长”赖英照、谢在全向马英九请辞获准。
2010年8月11日,检调查出蔡光治承审前花莲高分院法官张炳龙收贿案更四审,将张炳龙由一审12年改判为无罪,发现曾任高院法官的律师邱创舜、妻子段美月涉嫌担任中间人,向法院声押2人获准。
2010年9月9日,检调查出前高院法官房阿生涉嫌收贿改判张炳龙无罪,向法院声押房阿生获准。
2010年11月8日,特侦组侦办司法官贪污案,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房阿生等13名被告。
2011年6月30日,司法官贪污案宣判,台北地方法院依贪污等罪,判处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房阿生等人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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