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学者7日在黄山召开的全国台湾研究会2011学术年会上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为两岸经济整合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提供了可能性和条件,两岸可选择部分区域建立ECFA框架下两岸合作试验示范区,以及ECFA与东盟对接试验示范区,以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化的深化与发展。
ECFA签署已届满一周年,广西师范大学桂台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刘澈元表示,过去一年中ECFA完成了框架协议的签署和早收计划的实施,但这仅是两岸特色经济整合机制构建的开始。早收清单所包含产品涵盖的产业远未达到两岸需要整合的产业预期目标,后续协议的签署与实施将更具挑战性。因此,要不断落实ECFA并发挥其效应,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具体化和延伸。
“两岸可选择部分区域开展政策实验,”他说,就ECFA框架下两岸合作试验示范区,两岸可签署更具体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展ECFA的政策内涵,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两岸经济合作新模式、新机制,从区域层面为ECFA的运行和完善积累经验,探寻两岸开展全面性制度化合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广东省台湾研究会办公室主任曾庆城说,两岸经济合作过程中,很多不宜或尚不能完全在两岸全面放开的政策,如对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时间限制、业务准入、持股比例,可以争取先在某区域范围内进行尝试,成功后推广到其他地区。
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盛九元提交论文表示,充分利用ECFA实施后的新情势,深化两岸联系、增强两岸互信、实现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化,将有利于两岸在区域一体化格局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全国台湾研究会6日至8日在黄山举行主题为“巩固和加强发展两岸关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意基础”的学术年会。研究两岸问题的约60名大陆学者就该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记者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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