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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机构查塑化剂案约询卫生主管 拟扩及前任

2011年07月11日 14: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调查台湾食品添加塑化剂案,日前已约询“卫生署长”邱文达,未来不排除约询前任“署长”杨志良等;主查“监委”程仁宏认为,应该做好4把关2配套,以避免类似食品安全问题一再发生。

  塑化剂案风波渐缓,但“监察院”调查的脚步加快。程仁宏说,“监察院”在2008年11月针对毒奶粉案提出纠正,当时就已经点出,有害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除透过卫生机关抽查或检验,台湾并无其他机制可主动发现问题。

  程仁宏说,“卫生署”只抽查被“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这次塑化剂风暴如果不是有热心的技正锲而不舍追查,民众不晓得又要多吃几年的塑化剂食品;而“监察院”在2009年食品添加物安全管制与规范年度报告时,就已要求“卫生署”对于“未列于核准品项上物质添加于食品的问题”,要加强管理,并责成县市卫生局查核“复方食品添加物”。

  程仁宏说,“监察院”在2008、2009年相继点出问题,“卫生署”如果能早点针对缺失改进,就能更早发现塑化剂问题。他说,要厘清这几年历任“卫生署长”叶金川、杨志良、邱文达,究竟有没有改进作为?日前“监委”已约询过现任“署长”邱文达厘清,接下来“不排除”约询叶金川、杨志良。

  他说,卫生单位没有规范,也因此,使用塑化剂的厂商才敢跳出来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没有规范让食品业成了战国时代,业者为了压低价格抢市场,很容易就出事,而且一出事就是出大事。

  塑化剂案调查至今,程仁宏说,对于食品添加物,“卫生署”不能再放任业者“自主管理”,必须有4道关卡把关,包括,食物添加物原料厂必须主动将原料送检,取得合格证明;食品厂在使用添加物时,也必须自己抽验或送检;食品厂应该不定期地查厂,了解卫生安全状况;最后才是卫生单位在市面上对食品的抽查。

  他举这次安度塑化剂风暴的义美公司为例指出,“监察院”在2009年度曾参观过义美的食品安全研究室,当时义美公司就说“所有的原料商都知道他们有斥资几千万打造的实验室,这有吓阻作用”。

  另外,程仁宏说,食品添加物还有“标示不清”、“源头管理”不当的问题,必须要有2项配套机制,其一是如果查到业者故意标示不实,应该重罚,让业者面临“几乎破产的处罚”,另外则是配合财务单位查税方式,了解化工原料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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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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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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