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两岸各自发展文创产业,所创造出来的营业规模总和不及韩国,有台“文建会主委”盛治仁20日就此指出,两岸文创产业若能联手结合双方的资金、市场、创意与人才等优势,共同创造出来的营业规模,可以“超越”韩国。
有团体20日召开例会邀盛治仁就台当局的两岸文化产业政策进行专题演讲时,做了上述表示。他说,2009年台湾文创产业营业规模为5150亿元(新台币,下同),大陆为6834亿元,相对的韩国是18599亿元,两岸加起来与韩国还有约6000亿元的差距。
6000亿元的差距,是相当于台湾或大陆整年度的营业规模。不过,盛治仁也说,韩国文创产业规模高,是因为韩国投入也多,从2002年开始,韩国平均每年都投入逾50亿元的资金,2008年更是投入了54.37亿元,相对的,台湾只有16.86亿元。
然而,若算所产生的投资报酬率,盛治仁说,韩国是312倍,台湾是349倍,所以,台湾的文创产业投资报酬率与成效是与韩国旗鼓相当。再来看对GDP的贡献度,盛治仁说,以2009年为基础,台湾文创产业的营业额占GDP的比重是4.13%,韩国则是6.9%,台湾对文创的投入只占韩国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然而,对GDP的贡献确是韩国的三分之二。
特别是,两岸签定ECFA后,他说,大陆取消对台湾电影配额,而大陆电影总票房2010年破人民币103亿元(新台币453亿元),成长64%,预测2015年将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预估总票房达人民币400亿元(新台币1759亿元)。
他说,目前两岸在影视合作上虽刚起步,但已看到未来的前景,所以两岸若能联手结合各自的优势,必能超越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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