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嘉义某诊所雇请兽医科毕业的吴姓男子担任医师助理,对患者做“飞梭雷射”美容手术,造成林姓男子鼻头被削平,以10万元(新台币,下同)和解。但林男认为损害不只这个金额,诉请赔偿52万元,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和解金额合理,驳回请求,全案确定。
吴男与医院负责人詹姓医师都因违法,被判刑6个月及宣告缓刑确定,其中詹姓医师捐20万元做公益,才换得缓刑。
林姓男子指出,2009年3月间至嘉义某诊所求诊,遭诊所以半强迫方式推销“飞梭雷射”美容手术,共计6次疗程,金额35000元。第6次疗程时,吴姓男子以雷射探头对他的鼻头部位集中猛打,造成鼻部溃疡性伤口、鼻头被削平。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林姓男子的鼻部伤害不是很严重,诊所之前给付的和解金10万元合理,驳回其它金额请求,且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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