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一名卢姓保母夫妇因女婴吐奶噎死,竟将女婴尸体放入冰箱冷冻,再装入置物箱送回女婴父母家后逃逸。台“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认定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分别判夫妇2年及1年10月徒刑定谳。
判决书指出,新北市无照保姆卢怡珊、陈泳安夫妇在2009年,以月薪1.2万元(新台币,下同)代价,受托照顾3个月大的吕姓女婴。某天深夜,卢姓女保姆喂完奶后,未注意女婴是否已不会再吐奶,就将女婴放在床上仰睡。
卢姓女保姆隔日早上准备喂奶时,发现女婴鼻孔冒出奶泡、嘴角有血丝,已窒息死亡。夫妇因另案遭通缉不敢将女婴送医或报警处理,竟将尸体放入冰箱冷冻库数天,再将尸体装入置物箱,送到女婴父母住处楼下后逃逸。
法院一审认定,卢姓夫妇疏失导致女婴死亡,事后竟为躲避罪责,将尸体遗弃在女婴父母家楼下,使父母遭受心理与精神创伤,依业务过失致死、遗弃尸体罪,判2人各2年徒刑。
案件上诉至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开庭时,卢姓夫妇表示已尽力照顾女婴,女婴半夜偶有哭闹,但未曾有半夜溢奶情形,她未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害死女婴,且家中还有2名小孩需要照顾,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高院审酌,陈泳安在家中短暂经营月子餐食,并非全职托婴,与全日照顾女婴的卢姓女保姆情况不同,改判卢姓女保姆 2年、陈泳安1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审理,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