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一名郑姓女子离婚后带5岁女儿、4岁儿子投靠娘家,竟和母亲、妹妹联手以铁锤打、香烟烫、抓头撞墙等方式凌虐子女,把女儿打成植物人,儿子也遍体鳞伤。台北地方法院2日依致儿童重伤罪,各判郑姓女子、郑姓女子的母亲及郑姓女子的妹妹7年6个月、5年6个月、4年8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王文德2日说,3名被告被起诉各求刑10年,一审判决刑度虽有落差,仍是有罪判决,检方收到判决书再研究是否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2日未提供判决书,据检方起诉书,郑姓女子(30岁)两年前因遭丈夫家暴,离婚后带子女搬回娘家,和母亲(49岁)及妹妹(24岁)同住,5岁女童只要不听话,外婆、妈妈及阿姨三名至亲竟不给她饭吃,还用铁锤、皮带打她,甚至拿香烟烫手脚、热水浇小腿,还用童军绳捆绑女童颈部,抓她的头撞墙。
女童被虐一年后,遍体鳞伤,2010年5月,郑家友人惊见女童命危,力劝郑家将女童送医,女童虽开刀救回一命,仍因脑部伤重变植物人。郑姓女子等3人随即把施暴对象转向4岁男童,只要男童不听话,就用长棍、皮带殴打,还抓他的头撞墙。2010年9月托儿所老师发现男童全身是伤,将他送医并通报社会局,检警介入调查才避免男童继续受害。
侦办此案的女检察官陈韵如说:“女童瘦到皮包骨,体重剩11公斤,她这年纪正常体重应超过20公斤。”郑姓女子等3人辩称幼童是玩耍摔伤,但邻居证称:“几乎每天听到小孩哭,感觉那家大人照三餐打。”男童则说:“我和姐姐常被大人打。”检方认定三女手段残忍,悖于伦常。郑姓女子等三人羁押中,两名被害幼童由社会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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