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6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前台湾“考试委员”陈茂雄今年4月在《台湾时报》 发表“踩在别人肩膀来凸显自己的人”文章,指施明德捏造自己拒绝李登辉赠款1.5亿元(新台币,下同)的故事。施明德认为名誉受损,提告求偿600万。台北地方法院原定5日传唤李登辉出庭作证,但李以有既定行程为由请假,法院择期再传。
陈茂雄:未污蔑
施明德5日出庭说,他任民进党主席时,李登辉派国民党投管会前主委刘泰英找他,要给他1.5亿,且不必收据,“但我为捍卫自己跟民进党清白,断然拒绝。”陈茂雄5日未出庭,透过律师称他没有污蔑施明德的意思。
陈茂雄在那篇文章中说,“施明德为表达他的人格高尚,在电视节目表示,他当选党主席时,前‘总统’李登辉派刘泰英密约他,要送他一亿五千万元,令他很生气……”、“原来施明德是向李前‘总统’要一个办公室,李前‘总统’表示愿意借他一所产权属于中国国民党的办公室,施明德并不接受,他希望李前‘总统’赞助一亿五千万元买办公室”、“施明德为表示清廉,在媒体编造一个拒绝他人赠款的故事”。
施明德:应传唤刘泰英
施明德认为,陈茂雄的文章对他精神及名誉造成重大伤害,愤而提告求偿,陈茂雄为厘清事实,日前向法官声请传唤李登辉作证获准,但施明德认为,应该传唤当时跟他接触的刘泰英作证,没必要传李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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