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件十年前的抢劫案,经过法院第五次审理,因为法官明察秋毫,查出警方当初的笔录涉嫌假造,而将一再被认为是共犯关系的二十四岁江姓女子,改判无罪。这让当年才十四岁的江某经过十年煎熬,如今终于走出阴霾。
江某的律师表示,这是典型缠讼误人青春的案例,江某得知后非常高兴,感谢法官还她清白,这十年来她一直生活在被控参与抢劫阴影下,求学、工作、交友都受影响,甚至不敢结婚,现在终于松了一口气。
家住桃园的江某,十年前就读初二时,深夜与男友共乘摩托车夜游,男友被其它六名友人邀约,带铁棍、戴口罩、安全帽,连续殴打独行行人,强抢手机、现金、信用卡,一小时行抢三名行人,隔天晚上即被逮捕。
江某搭乘男友摩托车,抢劫时曾要求男友载她回家,却被带头的钟姓主嫌恐吓不得离开。钟嫌在警讯时,供称江某“参与”,把她拖下水,江某被列为共犯遭起诉,一审被依强盗罪判刑五年,钟姓主嫌与江某男友等人被判刑七至八年不等。
江某否认参与行抢,但一、二审及更一、更二审都依钟姓主嫌指称她在场“参与”,加上江某在警讯笔录也坦承“参与”,历审都判有罪。
更三审法官发现,江某笔录有重大瑕疵,江某笔录不是在她的自由意志下完成,不能当证据;江某曾要求男友载她回家,却被恐吓不得离开,令她无法离开,只得承认在现场“参与”。合议庭认定,不能仅凭钟嫌指控她在场,即认定她参与行抢,因此改判她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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