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台湾“廉政署”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台湾第一个结合防贪、反贪和肃贪的专责机构。由于这十多年来台湾不时传出官员、警察、法官贪污受贿的丑闻,“廉政署”的运作以及作用备受台湾各界的关注,民众更是对它寄予了许多的期许
8月5日,台湾“廉政署”署长周志荣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为我们“解密”台湾“廉政署”,展现台湾肃贪倡廉的决心。
周志荣其人其事
台湾“廉政署”作为台湾第一个结合肃贪、防贪和反贪的专责机构备受关注的同时,其首任署长也格外受瞩目。上任之初,周志荣就向媒体和民众誓言“敢贪就敢办”,可见周署长是位个性敢言之人。
周志荣曾任“法务部”法律事务司司长、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调查局”政风室主任,擅长侦办金融犯罪、贪污等案件,曾侦办中信金插旗兆丰金案,鸿福证券违约交割案、中正机场二期航站弊案。从检30年来,做事有条理、对复杂的金融犯罪能快速切中中心点是台湾检察界对周志荣的评价。
记者:台湾“廉政署”署长这个职位看起来很诱人,但实际上这个职位也很不讨好,可能会得罪很多人。不知道周署长在得知自己即将上任这个职位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周志荣(以下简称“周”):确实如你所言,担任“廉政署”署长压力很大,挑战很多。从4月29日我参与“廉政署”筹备小组的工作以来,可以说是异常艰辛,但是对我来讲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个挑战。民众期待一个干净的政府机构,虽然是得罪人的工作,我也会全力以赴。
记者:台湾有媒体说“廉政署”署长的职位就象“包青天”,您如何认为?是不是已经做好了做“包青天”式署长的准备?
周:我想,民众所说的“包青天”表明对署长或检察官、法官的一个理想,也是要求,但是我认为在法治社会下,办案还是要严格遵守法律的程序正义和无罪推定原则,讲究程序严谨、证据确凿。我不认为我就是“包青天”,但是我会努力去做,实事求是,在每个案件中具体作为,争取民众的信赖与信任,我想这是最重要的。当然,这不仅是我个人的努力,而是整个“廉政署”的齐心协力。自“廉政署”成立以来已有两周,在这两周里,“廉政署”的同仁们不眠不休地做准备工作,因为一个新机构的成立之初,有许多事务需要处理。但是,我们也不会放松对案件的调查,在反贪、防贪和肃贪方面要有积极的作为。
记者:台湾有媒体评价您“风趣幽默、能快刀斩乱麻处理复杂事务、具有丰富办案经验”,是您当选“廉政署”首任署长的关键。请问您如何认为?
周:我想,作为署长,历练和专业非常重要,但能够抗击不当的压力和干预也非常重要,正如你刚才提到的民众期待署长是个“包青天”。不过,我要强调,人的因素固然重要,制度也非常重要。在制度上如何确保“廉政署”的独立运作非常关键。比如,由“法务部”遴派检察官到“廉政署”和组成“廉政审查会”,来监督案件的调查过程。我想机制要比我个人的特质重要得多。
“廉政署”设立的台前幕后
“廉政署”设立与否在台湾讨论已久。早在1987年,时任民代的赵少康就提案设立“廉政署”,但20多年来该法案从未走出过台当局民意部门的大门,每次审核均“胎死腹中”。在1993年,马英九在担任台“法务部长”时,曾专门考察香港、新加坡做法,研究将“法务部政风司”提高层级为廉政局或政风局,但其后却阻力重重,始终没有成立。如今,“廉政署”终于成立,可见台湾反腐倡廉的决心。
记者:设立“廉政署”为何去年再次被提起,并能于今年7月20日宣告成立?现在设立,是不是一个好的时机呢?
周:我们认为现在是设立“廉政署”最好的时机。首先,台湾最近两年的民调显示:有七成以上的民众希望我们设立专责的廉政机关,我们必须以实际行动回应大家的期望。其次,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有这样的精神和要求,这个时候设立“廉政署”,表明台湾防贪与肃贪的决心。再次,台湾为整饬贪腐,从上到下,每月由机关领导亲自主持廉政会报,检讨防贪、肃贪与行政伦理工作推动情形,以落实“廉政运动”。有人建议应仿效香港、新加坡设立肃贪专责机构,也有人建议将检察体系改隶“司法院”,但我们认为变动过大,必须审慎而行。因此先推动“廉政委员会”,以两年为期,视其成效,再决定进一步改革的方向;两年过后,经评估有必要成立一个廉政专责机关,所以去年7月20日宣布要成立“廉政署”。最后,1999年6月初,多位警察出入黑道经营的场所,引起全民关注;同年7月中旬,台湾高等法院的几位法官及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涉嫌集体受贿。法官、检察官与警察都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因此,我们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反贪、防贪、肃贪行动,才能够向人民交待。
记者:许多人担心“廉政署”会沦为政治上打击异己的工具,请问“廉政署”在这方面如何应对呢?
周:“廉政署”既为专责之肃贪机关,且为廉政政策之规划与执行者,本署成员自应赋予更高道德标准,所以我们对于所属人员订有严格的纪律守则。另外,“廉政署”设置“廉政审查会”,遴聘社会各专业领域代表、专家学者及相关机关代表担任委员,共同监督“廉政署”业务推动。“廉政审查会”除提供廉政政策的谘询、评议事项外,并针对民众投诉、社会舆论质疑处理失当及调查结果未移送侦办等线索,进行事后审查监督,以促进“廉政署”公正超然行使职权,树立依法行政之廉明形象,接受全民监督与检验,获取社会大众信任。“廉政署”同时以检察官之指挥为办案唯一依归,有多少证据办多少案,而检察官独立超然办案是刑事司法制度之普遍价值,所以“廉政署”绝不可能沦为政治上打击异己的工具。
记者:“廉政署”的地位如何?据了解,“廉政署”与台湾“法务部调查局”同一级别,并不像香港或新加坡那样直接隶属于最高行政首长,请问如何保证“廉政署”能够独立办案?如何处理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周:台湾以检察官为侦查主体,而检察官所属之检察机关则隶属于“法务部”,于“法务部”下设置“廉政署”,并调派检察官直接驻署,指挥侦办贪渎案件,本来即具有超然的独立性;且因同属“法务部”,在侦办贪渎案件时,检察官可先期指导、审查案件调查之进行,于统筹侦办人力、资源结合等方面,较隶属于其他机关更具效率。
若在“总统府”、“行政院”或“监察院”下设置“廉政署”,而现行体制仍是以检察官为侦查主体的前提下,将使检察官指挥监督侦查工作的效率降低;同时,会把刑事诉讼制度打乱,提供外界不当想像的空间。所以将“廉政署”设在“总统府”、“行政院”或“监察院”,不但不利于肃贪工作之提升,反而因破坏法律既有制度而难以顺利推动肃贪工作。观诸近期检察官指挥侦办社会瞩目重大弊案,均系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在检察官指挥下同心协力侦办,足证刑事案件之侦查与办案机关的层级无关。
我曾经是“调查局”政风室主任,在过来“廉政署”时,我特意跟“调查局”的同仁们举行了座谈会,消除他们的一些疑虑。“调查局”和“廉政署”同属“法务部”的机关,是不分左右的。过去很多贪渎情资和线索都是政风机构发觉,将来还是会移送“调查局”,“廉政署”绝不会挑好的案件自己办,把不好的案件移送给“调查局”。虽然政风机构需要将线索先报送“廉政署”,但由于“廉政署”的人员非常精简,不可能侦办所有案件,所以还是需要“调查局”的协助。“廉政署”与“调查局”的关系是分进合击,交叉火网,不希望对贪渎案件留有死角。我要强调,这只能通过双方协作,累积互信,促进双方协作。对于政策层面的分歧,可以由“法务部”进行协调;而对于个案,则由检察官协调。
记者:“廉政署”刚成立不久,大家对它都有许多期待。请问周署长,成立之后这半年或一年内,“廉政署”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周:“廉政署”成立有三个目标,分别为降低犯罪率、提高定罪率及保障人权。为达成以上三大目标,“廉政署”经评估廉政现况,将致力于七项重点工作:1、贯彻廉能施政,提供防贪指引;2、结合公私部门,深化专业伦理;3、开发反贪工具,推动行政透明;4、健全廉政法制,同步接轨国际;5、超然独立办案,杜绝任何干预,还设置了24小时免付费电话,指定专人于48小时内回应,规划建置网络互动式检举管道;6、遵守程序正义,保障基本人权;7、定期公布资讯,接受各界监督。
[page title= subtitle=]
“廉政署”目前运作情况
台湾“廉政署”成立至今已有两个星期。成立之初,周志荣署长曾在媒体上强调,只要是“廉政署”职权范围之内,“谁敢贪我们就办谁”,并表示“廉政署”上路后,首要整饬的是不肖贪渎警员和司法官,同时要在半年内拿出成绩单。
记者:请问是否现在已有些办案或案源的眉目?或者会采取哪些措施使“廉政署”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拿出成绩单?
周:“廉政署”成立后,基于无缝接轨的原则,政风司原推动的业务均由“廉政署”顺利衔接,持续进行。政风机构所办理的贪渎线索发掘工作也未中断,如发现不法事证,将立即函送本署侦办;在此也特别澄清,“廉政署”案件的立案侦办,均以证据为依归,并无外界所谓锁定特定对象之疑虑。
本署在成立前即已对外加强宣导检举贪渎专线电话、邮政信箱及电子邮件帐号,自7月20成立至今,已接获大量民众检举,加上1128(含“廉政署”)个政风机构2800多名(含“廉政署”)政风人员查处移来案件,案源不虞匮乏。本署除将针对民众检举案件全力查证外,将充分结合政风机构熟悉机关业务之特性,对于涉案人员的犯意判断与违反法规,将可更精准地掌握,有助提升贪渎犯罪之定罪率。此外,“廉政署”将以其具备网络整合之优势,从跨机关、跨领域、结构性、制度上的问题着手进行分析与处理,从根本上预防贪腐,降低贪渎犯罪发生率。
廉政工作应该标本兼治,肃贪(执法)仅是治标的查处手段,反贪(教育)、防贪(预防)方是治本之道。“廉政署”将从治标、治本整治贪腐,结合政风机构推动社会参与的反贪工作,形成完整的廉政网络,不断推动教育宣导及制度改善的预防措施以防止贪渎。
记者:请问“廉政署”现在工作进展得如何?组建过程中,有没有碰到什么困难?目前“廉政署”最缺的是什么?
周:自挂牌运作至目前,各业务组皆朝各项目标努力规划并实施,各项工作已顺利正常运作中。在筹组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如何向外界说明,化解相关疑虑,取得共识,所幸在各界的期许及愿意让我们来承担更大的责任,终能顺利成立。
目前“廉政署”人力及预算都很精简,但我们有信心在有限的人力下发挥最大能量,交出漂亮的成绩单,当然最大的希望是外界给我们支持与鼓励。
记者:根据规划,“廉政署”人员目前到位的有多少人?还将如何充实?
周:“廉政署”编制名额经“行政院”核定为240人,成立初期先以预算名额180人运作,“廉政署”目前到位人员143人(截至7月31日)。其中肃贪人力66人,来源包含检察、警察、调查机关及政风人员,非肃贪人力部分主要来自政风人员,其人力将逐步充实持续进用,为强化“廉政署”执行防贪、反贪及肃贪能量,除对外甄选具有司法警察实务经验之现职公务人员加入外,亦将对内调用政风人员担任。针对防贪、反贪及肃贪各类业务执行人员,我们设计不同类型的考试与训炼(包含新进、在职训炼),目的在于强化“廉政署”人员的素质;从筹设初期几次的人员召募过程中,均可看到踊跃的报名,足证本署的成立,确实担负社会与民众的高度期待。
“廉政署”规划的执行贪渎及相关犯罪调查之廉政官计103名,目前共有66名。还有缺员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廉政署”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廉政官人选要求比较高。廉政官的挑选,均通过公开、公平方式甄选,除了要求专业能力外,还通过各种管道,严格考核操守风评,择优录取品操能力均受肯定的应考人。目前廉政官主要有两个来源,部分是公开遴选受过肃贪专业训炼的政风人员,部分是公开甄选绩优的检察事务官、司法事务官、调查人员、警察官。两种途径,都先经过资格审查,再经笔试、口试,并调查其风评操守后,择优录取。
记者:“廉政署”最希望得到谁的支持?
周:民众,这也是“廉政署”成立的目的之一。当然,“廉政署”并不是站在公务员的对立面,我们也希望得到机关公务员同仁的支持。我们相信,绝大多数的公务员还是奉公守法的,只有少部分贪污不法。“廉政署”是以防贪、反贪为主,而以肃贪为辅,主要希望通过“廉政署”的工作,以达到每位公务员均不愿贪、不必贪、不能贪、不敢贪的“四不”目标。(记者/汪闽燕 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