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次金改、扁家洗钱案10日辩论终结,开发金前总经理辜仲莹仍否认为陈水扁、吴淑珍洗钱。他说,不可能冒着自毁前途的风,为任何人洗钱。全案订10月13日宣判。
台检方特侦组2009年12月24日侦结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钱案,指控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金控向企业索贿,另指控2人利用他人帐户,将公务费和龙潭购地的不法所得洗钱到海外,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以及多名企业高层。法院一审时,判所有被告无罪。
案件上诉台湾高院后,高院合议庭10日开最后一次辩论庭,传讯辜仲莹、前开发金财务长邱德馨、前台湾交通银行董事长郑深池及前陈水扁办公室资政吴澧培出庭,4人仍否认犯罪,也否认帮扁家洗钱。
辜仲莹说,他没有洗钱犯意,当时提供帐户给珍,是因珍要他帮忙理财,不知道夫人的款项来源,完全没有洗钱的意思。他说,在金融界,洗钱是非常严重的事,他不可能冒着自毁前途的风险帮任何人洗钱,虽对汇款细节不清楚,但绝无帮助珍洗钱的认识或故意。
邱德馨说,自己和吴淑珍互不相识,当初是因辜仲莹说要帮吴淑珍理财,要她提供帐户,她才照做,以当时扁、珍的声望,她不认为2人会有贪污犯行或不法所得,这个案子对她来说,是无妄之灾。郑深池则说,在他认知,珍汇款海外是为了资产配置的理财行为,他从未怀疑珍的金钱来源。
吴澧培坦承曾提供4个帐户供扁汇款,但他也否认助扁洗钱。他说,扁知道他在美国政经关系很好,扁希望卸任后,能进行外事活动,才要他提供帐户,汇款进行外事工作。吴澧培说,因款项要做为机密外事之用,若一次汇入大量金钱,会引来美国注意,他才要扁分次以50万美金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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