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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推新措施挺海西 闽台经合受益大

2011年08月25日 0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8月24日厦门电 (孙贤迅 洪钧)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和福建省政府24日在福州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出涉及闽台农业、经贸等合作的多条措施。这是国务院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后首个与福建签署合作支持海西建设合作备忘录的国家部委。

  此间检验检疫部门人士表示,这是2007年2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第3次在闽宣布支持海西建设的政策措施,此前两次推出的政策在福建取得显著效果,对两岸人员往来、台湾水果肉产品登陆、闽台农业合作、闽台检验检疫合作等方面均助益甚多,此次更将令福建在对台经贸交流合作中获得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

  根据备忘录,国家质检总局在对台交流、对外开放、发展方式、质检基础建设4个部分推出23条政策措施,“对台交流”列于首位引人注目。

  国家质检总局在备忘录中明确,支持福建先行先试对台质检措施,支持驻闽检验检疫机构加快推动两岸检验检疫信息交流和证书交换核查的电子化,支持闽台进出口商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合作,支持驻闽检验检疫部门对台湾方面检验检疫证书、认证认可结果、检测结果采信试点,推动闽台标准、计量、认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等方面的实质性合作等。

  闽台农业合作对接以及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也将进一步得到支持。国家质检总局表示,支持闽台深化农业合作,在《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基础上,支持闽台农业对接、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探索建立闽台农业标准化、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紧密合作机制,采取更加便捷的涉台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福建的厦门已经是台湾水果、禽肉等农果产品登陆最重要口岸之一,在备忘录提供政策支持下,未来涉台食品农产品将享受更加便捷的监管模式,通关将更加提速。而且,质检总局还将帮助福建企业用好、用足ECFA原产地政策,促进福建更多出口产品享受ECFA原产地优惠。

  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福建省省长苏树林等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支树平、苏树林分别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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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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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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