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公务费等案更一审26日宣判,扁刑度骤降;不过,扁目前仍有多案于侦、审阶段,包括涉违反“机密保护法”、二次金改台新金并彰银部分被控涉贪,检方均在侦查中。
陈水扁去年因龙潭案、陈敏熏涉买官案入狱服刑后,扁另因公务费、洗钱等案遭控贪污,台湾高等法院26日更一审宣判,扁公务费涉贪部分改判无罪,但伪造文书与洗钱部分则判他2年零8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00万元,扁刑度从一审的无期徒刑大幅降低。
扁另遭控于二次金改案中,向金改企业索贿,法院一审判他无罪,高院二审订于10月13日宣判;扁另遭控于公务费案做伪证,目前案件也上诉高院中。
此外,扁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时,将20多箱文件携至陈水扁办公室,恐涉侵占、违反文件档案保全等问题;特侦组去年10月间多次搜索扁办等处,查扣58箱文件,并已完成启封作业。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表示,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文件因属机密,涉及核定程序,需一一向原核定机关函询、鉴认;因数量庞大,牵涉机关众多,尚未全数鉴认完毕,目前仍在侦查阶段。
陈宏达指出,扁另有二次金改台新金并彰银部分在检方侦办中,但是否与目前院方审理的事实重复,仍待检方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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