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大医院移植艾滋器官案,台大和成大医院的内部检讨报告30日出炉。台“卫生署”强调,收到报告才决定如何惩处,移植器官的主刀医师一定要负责,不会要协调师一肩扛起责任。
据报道,台“卫生署”尚未收到台大和成大医院的报告,“医事处长”石崇良29日傍晚指出,待收到报告之后,“卫生署”专家小组会审,将在10到14天内做出最后的调查结论,届时会对失职人员做出适切的惩处。
报道说,一名艾滋感染者23日在新竹市坠楼脑死,家属表达器官捐赠意愿,台大医院派协调师前往新竹市南门医院处理,23日将检体送回台大本院检验,24日协调师和检验师电话沟通发生错误认知,以致24到25日之间,艾滋男的心、肝、肺、肾等器官植入台大和成大医院的5名患者体内。
石崇良说,台大医院协调师直到26日整理器捐者病历时,看到正确的书面检验报告,才发现铸成大错。
石崇良强调,虽然协调师和检验师电话沟通检验结果,发生错误认知,并在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输入错误的检验结果,但是该负责的是器官移植主刀医师,“当然不会”要协调师负全责。
石崇良解释,主刀医师应在手术前“time-out(暂停一下)”,最后检视病患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重要的检验结果,确认无误,才能动刀,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的移植团队“都一样”未尽最后检视的责任。
对于参与移植的医疗人员身心健康状况,他指出,台大、成大等器官移植医疗团队成员如果身心状况不适,建议可以暂时调离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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