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台湾“艾滋风波”后续:艾滋病感染者器官捐赠暂难通过
台湾有据可查的艾滋病感染者有20000多名,感染者之间能否实现器官捐赠与移植?台湾卫生主管部门5日就此表态,暂无意修法让艾滋病患捐赠器官合法化。
台大医院误将艾滋病感染者器官用于人体移植一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讨论多年的艾滋病感染者器官捐赠话题也再度浮上水面。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来有消息传出,台“疾病管制局”正计划修法,要让艾滋病感染者能够捐赠器官。对于这个问题,刚辞去台大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的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称“学理上是合理的”。
“艾滋病感染者器官捐赠给同为感染者,这在美国已有成功的先例,”台湾移植医学学会理事长、台湾成功大学医院李伯璋教授说。
“这件事情如果可以正式讨论,我们乐见其成。”台湾艾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林宜慧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众所周知可供移植的器官非常宝贝,而器官移植的排序名单并不是完全依靠“先来后到”,而是有其一定的标准。
“如果一个艾滋病感染者有器官移植需求,人们可能会认为他的死亡率较高,用掉珍贵的器官划不来,在名单上他可能就会比较靠后。”她说,希望艾滋病感染者能够享有同等的排序权利。这一步很难实现的情况下,艾滋病感染者器官捐赠合法也会对感染者有益。
从事艾滋病感染者权益保护11年的林宜慧表示,台湾艾滋病感染者有31%即6500多人是因为吸食毒品共享针头而感染艾滋,其中又有超过7成的4500人在感染艾滋的同事患有丙型肝炎。有些恶化的病人如果要移植肝脏,往往很难等到。但如果是一名肝脏健康的艾滋病感染者愿意提供器官移植,就可以帮助到需要的人。
“艾滋病感染者器官捐给同为感染者是件麻烦的事情,台湾还没有听说过一例,”林宜慧说,病人不仅要符合如同一般病患的移植条件,移植者和捐赠者的艾滋病毒形态要一样,接受手术人的体内艾滋病毒量也要降到最低。
艾滋器官捐献合法化的另一问题是医师权益如何保护。台立法机构国民党党团书记长赵丽云5日表示,艾滋病患器官捐献即使是美国或日本也还在研究,台湾无能力先行试办。况且就算病危病患本身同意,还有其他问题,例如如何保护接触到器官的医护人员,废弃物感染管制等问题。(记者 李寒芳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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