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在台湾科技大学授课的李姓女老师因不满男友闹分手,殴打、咬伤男友,遭男友提告赔偿并返还曾赠与的礼物,总计60 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日前审理,判决李姓女老师赔偿3万多元。
判决书指出,2009年间,李姓女老师与林姓男友交往,因男友吵着要分手,双方发生感情纠纷。李姓女老师不甘被甩,到男友住处,拔断室内电话线,挥拳殴打、咬伤男友。男友被打得浑身是伤,控告李姓女老师伤害罪。
法院审理期间,李姓女老师为求脱罪竟涉嫌教唆学生假装目击证人上法院做伪证,证称看见李姓女老师穿薄纱上衣,身上隐约有伤痕,但证词被戳破,李姓女老师遭判刑3个月确定,检方另依伪证罪起诉李姓女老师。
男友被打伤后,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姓女老师赔偿医疗费、抚慰金等40万元;另要求返还交往期间他所赠送给李姓女老师的礼物,包括电视、生日蛋糕、保养品等约20万元,总计求偿60万元。
法院审理,李姓女老师辩称没有打伤男友,但法官认定她殴打男友部分应负赔偿责任,但男友也不应将双方感情纠葛所生的精神损害全数转嫁给李姓女老师,判决赔偿包括医疗费4400元、慰抚金3万元,总计34400元。
另男友提告讨回曾送给李姓女老师的礼物,法官认为男友未能举证确实是自己赠送的,即使男友撤销赠与,也只能请求返还物品,不得请求给付金钱,这部分予以驳回,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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