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针对贪污部分,台湾高等法院(高院)更一审日前改判扁无罪,其他部分判应执行刑2年8月。台检方16日向台“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据报道,扁家机要费案,台湾高等法院8月26日更一审判决陈水扁等人贪污部分无罪,台湾“高检署”9月8日收到判决书后,经详阅判决理由并与特侦组密集开会研究后,认定有诸多判决不适用法则或适用不当、判决不备理由等,决定依法上诉台“最高法院”。
另外,检方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16日表示,前台湾“安全会议秘书长”邱义仁等人被控诈领“机密外交款”案,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邱义仁等人无罪,台北地检署收到判决书后,与特侦组开会研究后,16日也一并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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