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反性剥削联盟”20日表示,台“立法院”应于这会期通过“罚嫖不罚娼”、“严惩获利第三者”的“社会秩序维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效缩减性产业,绝不可出现性交易无法可管的空窗期。
据报道,“反性剥削联盟”20日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社维法”中“罚娼不罚嫖”条文将在2个月后失效,“行政院”版“社维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7月才送进“立法院”,若修法不及,恐怕会出现性交易全面开放情形。
台湾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2009年“大法官”的“释宪”宣告“社维法”中“罚娼不罚嫖”条文违反平等原则,将于2年内失效,如今期限将届,若“社维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不赶快通过,11月后就会产生空窗期,变成何时何地娼嫖都不罚。
她说,“行政院”版修法草案主张设置性交易专区,但无论从历史经验或海外经验,色情专区都无法解决性产业伴随而来的贩毒、人口贩运及社会治安败坏等问题。要缩减性产业,须从“需求面”管理,借镜北欧地区“罚嫖不罚娼”的成功经验。
至于“罚嫖不罚娼”是否“违宪”,台湾展翅协会秘书长李丽芬说,很多行为不是双方面都罚,当初“罚娼不罚嫖”被认为“违宪”,是因为在结构上娼属于弱势,不符合公平原则。由于嫖妓者通常不会是弱势,“罚嫖不罚娼”应不会“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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