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散居困难归侨已全部参加“新农合”,符合低保条件的9户散居困难回归台胞纳入低保,并上报申请办理定期困难补助。据了解,今年这9户散居困难回归台胞低保对象全部列入长期性补助对象,在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发给1200元生活困难补助。
散居困难回归台胞侨眷是一个相对困难的特殊群体。石狮市对散居困难回归台胞侨眷高度重视,2010年,在坚持扶贫扶志相结合的基础上,把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家庭困难的两户贫困归侨台胞家庭列为泉州市政府的扶持对象,每户补助3000元,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早日脱贫;同时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两户贫困归侨列为泉州市政府贫困归侨侨居工程建设扶持对象,泉州、石狮两级政府给每户补助4万元,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 (吴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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