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农委会”12日晚表示,屏东县府对于苏嘉全农舍问题回函只字未提苏家农舍是否合法,只针对查处结果说明合乎规定;此案关键仍在农地是否农用,且改建农舍的申请人必须为农民,苏的农舍从2007年起改课地价税,意味屏东县府早知苏嘉全农舍非农地农用,申请人洪恒珠也非农民。
农舍争议持续延烧,屏东县府要求“农委会”表态。“农委会”昨早10时接到屏东县府的公文回复,业务单位即由主委陈武雄主持“闭门会议”,傍晚主秘戴玉燕出面回应,拿出税捐机关数据及屏东县府旧新闻稿反击。
依规定农地免税,戴玉燕表示,地方税捐机关从4年前就对苏农舍改课地价税,代表对农舍土地利用有疑虑,且实务上,从2009年7月至今年8月,税捐稽征机关因农地或农舍未从事农业经营而改征地价税的案件,多达三万多件,完全没有认定上的疑义。
至于县府提出的农地七问,戴玉燕回应,“农委会”订定统一的认定标准“没有必要”,因为各地气候、条件、自然环境都不一样,若“农委会”针对细项订统一标准,反而不利“因地制宜”。
有关农民的认定资格,戴玉燕说,不管依据“农业发展条例”或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都清楚提到申请人应该是农民,所以农民的资格一定是申请审查的必要项目,这点“无庸置疑”。
“农委会”并拿出4月屏东县府曾发布新闻稿,内容指“农舍兴建以后,布置的假山假水、庭园造景、球场、游泳池或铺设水泥,这些都不是实际从事农业使用,是不符合规定的”,意味屏东县府对农地使用规范,应该很清楚才对。
不过,由于屏东县府提出疑问,戴玉燕说,身为当局主管机关,“农委会”会尽快回复;但苏嘉全夫人洪恒珠申请“农委会”联合会勘农舍,权责在“地方政府”,“农委会”不会前往会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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