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因帮扁夫妇涉贪作伪证,先前被判刑3月定谳,丧失高雄市议员职务,目前正赶易服社会劳动取代入监,预定11月登记角逐“立委”,13日却又因涉帮扁夫妇洗钱,被逆转改判1年、并科40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金,这可能使他参选出现阻碍,若“立委”选举还没投票此案就判决定谳,恐将丧失候选资格。
陈致中与妻子黄睿靓共被起诉两件洗钱案,分为公务费等三案衍生的洗钱案,以及二次金改弊案衍生的洗钱案。陈致中、黄睿靓在前者先是各被重判2年半与1年8月,之后越判越轻,更一审改判致靓各1年2个月与1年,黄睿靓还获缓刑4年。反观二次金改弊案衍生的洗钱案,陈致中、黄睿靓从一审均无罪、二审改判各1年与6月,并科400万元与200万元罚金,都无缓刑,相对变重。
陈致中、黄睿靓对两起洗钱案的态度迥然不同,在前者采哀兵姿态,于台检方特侦组自白犯行,愿汇回“海角7亿”,被起诉又在法院当庭认罪,还在庭外鞠躬向社会道歉,但陈致中、黄睿靓终究没将涉及二次金改的5.7亿元汇回岛内。
陈致中、黄睿靓被起诉在二次金改弊案中,涉成立海外纸上公司助扁夫妇洗钱,2人均强硬否认,还声请与扁夫妇对质,强调不清楚父母交付的巨款来源,并无帮助洗钱意图。一审认同2人说法,均判无罪。但二审改认定致靓在“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眼见父母存放巨款,显然超出历年任职所得,可预见可能含有重大犯罪所得,却协助将巨款汇往海外洗钱。
合议庭综合陈致中、黄睿靓所涉两件洗钱案,指出2人从侦查中自白、一审声请认罪协商到获判无罪后改口否认犯行,“此为其诉讼权行使”。虽没明讲陈致中、黄睿靓“知法玩法”,但弦外之音、不言可喻。
台湾“中选会法制组组长”赖锦珖说,若陈致中在11月25日登记参选“立委”截止日前,或2012年1月3日“中选会”公告候选人之后才被判决定谳,将丧失参选资格,若登记后,在“中选会”尚未公告候选人之前定谳,且能在公告前执行完毕,仍可参选。此外,若当选“立委”才被判决定谳且未被褫夺公权,可继续担任“立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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