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市70岁陈姓男子近年来因性功能障碍,吃壮阳药要求性虐行房,一旦妻子拒绝就动粗,骂她“讨客兄”(闽南语,意为“外遇”),陈姓男子的妻子不堪性虐、满身伤,声请保护令限制无效后,只好诉请离婚,高雄地方法院认为丈夫行为已逾夫妻通常所能忍受程度,判决准许离婚。
报道说,56岁的王姓女子向法院诉请离婚指出,她10年前与丈夫陈姓男子结婚,前5年感情融洽,也享有闺房之乐,没想到5年前丈夫开始出现性功能障碍,但丈夫不愿寻求正常医药治疗,反而开始胡乱服用各类不明的壮阳药,就要求与她行房。
以前夫妻燕好时,丈夫并没有特别要求,但服用壮阳药后,竟开始要求模仿色情片性虐情节行房,使她受尽各类虐待,且一旦她拒绝,丈夫就拳脚相向,打得她浑身是伤,王姓女子不堪一再受虐,2010年4月间依家暴法声请保护令获准,希望能限制丈夫的粗暴行为。
没想到丈夫却开始怀疑她有外遇,经常无理取闹,2010年6月间还持球棒意图攻击她,经法院依违反保护令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可是丈夫的粗暴行为依旧,她再三忍让后,2011年初实在已无法忍受,只好诉请离婚。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陈姓男子否认动粗,坚称自己年纪大了,不会打、骂妻子,他曾目睹其他男人骑车载妻子,才会情绪失控拿球棒要与妻子理论。不过法院安排双方调解时,陈姓男子公然恶言相向,不断恐吓妻子,因此法官采信王姓女子的说法,判决准许她与丈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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