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前“行政院长”谢长廷不满“立委”邱毅质疑他疑似透过小舅子从台湾汇款10亿元(新台币,下同)到新加坡,对邱毅提告求偿。一审判决邱毅赔偿30万元并登报道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邱毅评论可受公评之事,改判邱胜诉。全案仍可上诉。
报道称,陈水扁前年在法庭上指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提供的情资不一定是真的,提及叶盛茂曾告诉他,谢长廷则透过亲友账户,将10亿元汇往新加坡,但他不相信。
媒体报道陈水扁在说词后,邱毅对媒体公开质疑谢长廷,要求谢长廷说明“是你游家的哪一个舅子,帮你把10多亿汇到新加坡的?”谢长廷因此对邱毅提告求偿200万元,并要求在报纸登道歉声明。
一审时,法官认为邱毅引述未经查证的资料,贬损谢长廷在社会上的评价,判邱毅赔谢长廷30万元,并在相关报纸的头版登报道歉。
邱毅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邱毅是在媒体询问时,针对陈水扁在法庭上的公开陈述,提出主观意见及评论,并非凭空捏造或以毁损谢长廷名誉为唯一目的,且相关内容属于可受公评之事,改判邱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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