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10月26日电 (记者 龙土有) 澳门特区政府公报26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授权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签定租赁合同,租用台北101大楼56楼2个单位,作为日后“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的办公地点。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谭俊荣7月份曾宣布,澳门将在台北设立“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 人员编制为10人至15人。为澳门居民在台湾地区工作、学习、旅游、商务和生活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
行政长官批示述明,授予负责对台沟通的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权限,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立约人,与“台北金融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台北101大楼56楼A及E座”的租赁合同。
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有关办事处的筹备进展及最新情况,会在合约签署后公布。
台北101大楼是位于台湾台北市信义区的一栋摩天大楼,楼高508米,地上101层,地下5层,是世界最高摩天大楼(不含天线)和目前全世界第二高的大楼(以建筑结构实际高度来计算)。
据悉,目前澳门在台湾地区共有超过4000名学生,另外还有不少澳门居民在台湾生活、旅游和经商,而台湾每年到澳门的旅客接近130万人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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