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军“江国庆冤案”新进展:获偿1亿余元

2011年10月27日 11: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军方今天表示,前空军士兵江国庆母亲王彩莲请求刑事补偿案,受理的军事法院今天依刑事补偿法做成决定,补偿请求人新台币1亿318万5000元。

  台湾防务部门表示,这件刑事补偿决定确定后,依法将由军事法院召开求偿审查会,由院长及具有法学素养的专家学者5人、军事审判官代表3人,共同对相关违失人员进行求偿审查,公正客观决定应否行使求偿权。

  此外,相关卷证将函送军方最高军事法院及最高军事法院检察署,分送召集评议会议,详实检讨此案在侦查、审理过程有无违失人员及其责任,做成公允的决议。

  台当局防务部门指出,此案受害人江国庆生前遭羁押314天后执行死刑。北部地区军事法院合议庭决定,羁押部分每天补偿5000元;执行死刑部分,参考内政部门公布的平均余命数据,计算江国庆余命约为55.64岁(换算日数并加计闰年后为20323日),依法每天补偿5000元。

  台湾军方指出,此案决定书将送达“最高法院检察署”及江母,各受送达人可于20天内向“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声请覆审;若均未声请覆审,此案即告确定,请求人得向做成决定的军事法院请求支付补偿金。

  1996年间,台军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奸杀案,遭控犯案的江国庆被军方枪决。“监察委员”发现江国庆当年遭刑求,去年全案重启调查,检方认为江国庆疑遭错杀,今年初逮捕、收押另一嫌疑人;北部地区军事法院再审后,今年9月判决江国庆无罪。

分享按钮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