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11月1日电 (夏毅 沈微)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11月1日在杭州举行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例会。会议评估ECFA早期收获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还深化了双方还在推动的产业合作、海关合作等方面所达成的共识。
经合会大陆方面召集人、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当天分别致辞。经合会大陆首席代表、海协会特邀顾问蒋耀平与台方首席代表梁国新共同主持商谈。
会议就第一次例会以来6个工作小组的运作,ECFA后续单向协议的进展、货物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两岸产业合作、海关合作、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会议总结了四个单项协议的商谈进展,认为后续协议商谈进展顺利,为日后商谈工作进一步开展及协议签署奠定了基础。会议认为,后续单项协议专业性强、涵盖面广、商谈难度大,需要双方协商团队以长远的眼光、开放的姿态,共同推进。
对于ECFA早期收获计划的执行成效,会议一致认为执行情况良好,货物贸易早收优惠关税使用率高,切实汇集了两岸业者;服务贸易早收执行率高,受惠以中小企业为主。
在货物贸易早收执行部分,据大陆方面统计,2011年1-9月,ECFA项下大陆对台降税的539项(2011年税号557项)产品,大陆自台湾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共21638批次,货值30.92亿美元,关税优惠9206万美元。
据台湾方面统计,台湾对大陆降税的267项(2011年税号268项)产品,台湾自大陆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共11064批次,货值7.59亿美元,关税优惠1649万美元。
会议深化了双方在推动产业合作,海关合作等方面所达成的共识,包括定期举办两岸产业合作论坛,以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TFT-LCD和电动汽车为先期产业合作项目;设立通关、缉私、关税三个业务联络窗口,为两岸贸易往来特别是ECFA货物贸易早收实施提供更多便利和安全。
双方并就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的核准原则、资格条件、申请及登记城市与管理配套等进行深入沟通,同意采取持续渐进的方式予以推进,并于完成各自内部程序后早日实施。
会议同意经合会相关小组依据双方共识,有序开展工作,落实共识内容。下一步,双方将在既有基础上共同努力,稳步推进经合会运作,增进两岸经济繁荣,更多更好地造福于两岸民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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