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以“小海豚”、“大白鲨”提醒小姐有警察临检的高雄市一家夜店,雇用3名16或17岁的少女,提供男客“大支”(性交)、“小支”(口交)等性服务,高雄地院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将黄姓业者等8人判处1年2月到4年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併科罚金5或20万元。
判决书指出,这家位在高雄市新兴区一栋大楼5楼的制服店,包厢内设置有电子锁,进入包厢须由领有磁卡的少爷或干部刷卡带领。
此外,并设有警示用的小萤幕,一旦发现警方巡逻,即显示“小海豚”,提醒包厢内脱衣的女服务生赶快穿上衣服;如遇警方大规模临检,则显示“大白鲨”,由干部带领未成年的小姐经由逃生梯,到同栋大楼6楼的办公室躲避查缉。
这家酒店的小姐在店内除了穿着清凉制服陪酒,任由男客抚摸,并裸露胸部、私处跳舞,必要时由干部或少爷带至13楼房间,与男客做进一步的性交易。
去年11月4日凌晨2点多,员警乔装成客人进入店内,查获“欢欢”、“甜甜”、“宣宣”等3名16、17岁的少女,将业者8人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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