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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社维法"娼嫖都罚 新北一男子召妓挨罚成首例

2011年11月09日 08: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林姓男子7日晚到新北市板桥一家摸摸茶店,找柯姓小姐做全套性服务被警方查获,当时两人服装整齐,异口同声否认性交易;警方用“多波域光源灯”照内查证,林改口坦承,娼、嫖都被裁罚新台币1500元,是台当局“社维法”修法后新北市首例。

  板桥警分局后埔派出所前晚11时临检馆前东路“爱恋”摸摸茶店,在二楼查核在场人士证件时,看到一大串遥控器放在柜上,怀疑另有隐密空间“暗藏春色”,逐一按压遥控器,发现三楼一整排包厢。

  当时在包厢内的林姓男子(36岁)与柯姓服务小姐(30岁)衣着整齐,但厕所垃圾桶有一大团使用过的卫生纸及保险套,警方怀疑他们刚做完性交易,林姓男子否认,鉴识人员拿“多波域光源灯”检视林的内裤,林才承认刚以新台币3800元代价完成性交易。

  林姓男子说,最近没有注意新闻,不知道“社维法”已修正“娼嫖都罚”,并说他第一次到店消费就被捉,实在很倒霉。警方讯后将负责人张嘉源(26岁)依妨害风化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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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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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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