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9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9日就台湾居民胡其扬案的有关情况复函海峡交流基金会。
该函电说,贵会(海基会)2011年11月7日(法)协10000002156号关于台湾居民胡怡玲陈情事函悉。
函电称,据福建省有关方面查告,2011年11月4日,台湾居民胡其扬的大陆配偶龚红芳报案称,胡在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新墩村官庙被人抢劫手表、戒指和现金,且手腕被刀砍伤。接警后,莆田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破。江口边防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一方面积极协助胡联系并转院至莆田市武警8710医院治疗,一方面连夜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初步勘查,对周边附近居民进行调查访问,并安排民警到医院了解情况和制作笔录。
函电说,当日晚,武警8710医院对胡出具《诊断证明书》,诊断结果显示:1、左腕部掌部毁损伤;2、左腕部以远肢体血供障碍。该院《手术记录》显示:术中再次向患者交待病情,胡仍要求行截肢术,故于腕部近排腕骨以远截除肢体,将残端骨质予以修整。
函电称,5日,涵江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继续开展侦查工作。7日上午,莆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赴案发现场再次勘查,下午涵江公安分局对胡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鉴定。胡强烈要求返台治疗,7日办理了出院手续,在子女陪同下离开江口到厦门,于8日上午搭机返台。目前,专案组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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