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警察局今天(10日)表示,“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法上路后,娼嫖都要罚,虽然处罚嫖客增加举证困难度,但仍会积极搜证,加强取缔。
台中市警察局行政科长吴启瑞表示,修正后的“社维法”上路,娼嫖都罚,无论“全套、半套”,没有模糊地带,只要涉及性交易及猥亵行为,一律开罚。
他说,“警政署”提供裁罚标准,第一次查获罚1500元(新台币,下同)至6000元,第二次查获罚6000至1.2万元,第三次查获罚1.2万元到3万元。警方将根据所查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看涉案情节轻重裁罚。
不过,“社维法”上路,却传出基层警察有不同声音。有警察表示,“社维法”相关业务属于各分局行政的业务范围,以前由侦查队移送嫌疑人到地院简易庭,如今裁罚责任回到警方,相关工作应回归行政科,较有效率。另外,娼嫖都罚,增加举证困难度,像是寻芳客以男女朋友关系技术性规避等。
吴启瑞表示,“社维法”规划工作是行政组负责,查察取缔是侦查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侦查队也有1名承办人负责裁罚。由于“社维法”有很多态样,不只色情,还有妨害安宁、秩序等,都须由侦查队裁罚并负责移送。
至于警方举证困难部分,吴启瑞说,警方更要积极搜证,才能还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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