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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通过中途辍学学生“强迫入学条例”

2011年11月15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会议今天(15日)三读修正通过“强迫入学条例”部分条文,提升中辍生(台湾9年居民义务教育的各种学制中途辍学的学生)强迫复学相关规范,并建全中小学生辍学通报追踪及复学辅导规定,协助中辍生重返校园。

  国民党“立委”赵丽云在条文初审时说,现行“强迫入学条例”是适龄民众强迫入学的依据,对于应入学而未入学、长期缺课或中途辍学的学生,是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中规范处置,但中辍生没到学校未必跟性交易问题有关。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学校应请乡(镇、市、区)强迫入学委员会对应入学而未入学、已入学但中途辍学或长期缺课的民众家庭访问,若经劝告其父母或监护人仍不送入学,强迫入学委员会将令其限期入学、复学,再不遵守将处新台币100元以下罚锾,可连续处罚到复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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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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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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