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爱不到你,毁了你!”29岁男子吴宗龙,不满大他9岁的陈家宜欲分手,9月间下班时刻,在台中市府电梯里,持美工刀朝陈女脸部猛刺5刀致毁容,还伤及颈部、手部;台中地检署侦结,依重伤害罪嫌起诉,具体求刑10年徒刑。
检方认为吴男行凶后逃逸,有逃亡之虞,起诉建请院方继续羁押;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所犯为5年以上重罪、居无定所收押。
昨天市府同事获悉吴嫌遭求刑10年,大骂“罪有应得”;但陈家宜11月初已离职,也透露吴嫌曾写信给她,要求“帮他说好话”,让她气得决心离开这伤心地到外地找工作。市府秘书处处长罗文远转述,陈家宜离职前写信表示“感谢市长同事的关心,我一定会好好过下去,以后交友会更谨慎,睁大眼睛!”。
吴宗龙才因持刀伤害前女友,被判处2年10月徒刑定谳,2004年4月入监服刑、2006年11月出狱;后与大他9岁的市府文档科临时雇员陈家宜交往;两人分手后,吴男怀疑陈女另结新欢决心报复。
9月21日下午5时36分,陈女搭电梯准备返家,吴男趁隙进入电梯,拿出预藏的美工刀朝她脸部攻击,造成被害人右脸近眼部、右脸鼻骨至脸颊处、左脸颊、左脸耳前、左脸嘴角处、右下耳颈部、左手掌等七处切割伤。
医师作证,陈女脸伤最长约5公分、深约2公分,肌肉组织和神经组织受伤,脸会麻、嘴巴会有点歪斜,须三到一年复健,会留下疤痕,达变更容貌、有明显缺陷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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