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又是酒驾酿祸,肇事驾驶是知法却还犯法的警察,台中市雾峰分局陈姓警察24日深夜参加朋友生日聚会,酒后开车行经太平区中山路时,迎面撞上一名20岁的男大学生,造成男同学头部、脚部都有撕裂伤,肇事警察进行酒测高达0.67,现在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
张姓男大生的摩托车车头半毁,零件散落一地,撞他的白色小客车,板金也凹陷变形,肇事的驾驶是台中市雾峰分局陈姓警察,24日深夜,酒驾酿祸。民众说:“一辆白色车子从巷子出来,勤益工专的学生这样下来,就撞到了。”记者说:“速度很快吗?”民众说:“有听到很大声啦。”
被撞的大学生是台湾勤益科技大学一年级新生,当时骑车行经太平区中山路和新明街口时,遭到陈姓警察迎面撞击,头部、脚部都有撕裂伤,陈姓警察酒测不得了,高达0.67。台中市大里分驻所长林炎山说:“我们是很讶异啦,平常这个同仁是没有喝酒,(当天)轮休跟朋友餐叙,有喝一点点高梁酒。”
49岁的陈姓警察,是单亲爸爸育有1女,在基层服务20多年,同事说他工作认真,平常也显少喝酒,当天是因为休假参加朋友生日聚会,喝了高梁又开车才会出事,虽然受伤学生不愿提告,但陈姓警察身为执法者,知法犯法,还是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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