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艺术殿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影视作品长期以来备受大陆观众喜爱,来自宝岛的演艺人士也以其独特魅力“征服”了一代代大陆民众。
30日,台湾影视“登陆”再迎利好。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宣布了一系列强化推动两岸影视合作交流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鼓励两岸影视制作机构参与合拍剧制作,鼓励增加引进台湾电视剧等。
台湾影视近30年来的“登陆”历程,见证了两岸文化交流的不断开放、发展与融合。1984年,《搭错车》成为首部在大陆上映的台湾影片。这部电影在福建厦门、泉州等地连映3个多月,由台湾歌手苏芮演唱的“酒干倘卖无”也在大陆风行一时。其后几年间,台湾导演白景瑞的《家在台北》,李行导演的《彩云飞》《汪洋中的一条船》以及陈耀圻导演的《源》也先后在京沪穗等地上映,获得了各地观众的一致好评。
从1988年开始,《小城故事》《老莫的第二个春天》《八百壮士》《燃烧吧!火鸟》等台湾影片比照转口贸易方式,在大陆各地放映。
其中,台湾飞腾公司出品的《欢颜》、陈朱煌导演的《妈妈再爱我一次》、白景瑞导演的《女朋友》均在大陆创下逾亿元人民币的票房。尤其是《妈妈再爱我一次》,各地发行拷贝389个,票房超两亿,影片也成为一代大陆观众的难忘记忆。
台湾演员秦汉、林青霞、胡慧中等也拥有为数众多的大陆影迷。其中,胡慧中还因在影片《欢颜》中的出色表演,在1992年《大众电影》“百花奖”的评选中,获得“最受欢迎女影星特别奖”。
与此同时,台湾电视剧《星星知我心》《昨夜星辰》等也风靡各地,可谓在当时的大陆影视界刮起一阵“台风”。许多台湾艺人也借着这股浪潮赴大陆发展,不少人还因此重获事业的“第二春”。
上世纪90年代至今,随着两岸在影视、演艺等艺术领域交流的不断扩大,大陆方面不断放宽台湾影视产品“登陆”。
2007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
2010年6月,两岸两会在重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按ECFA早收清单的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经大陆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台湾影片可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大陆发行放映。
ECFA的“利好”,使得台湾电影人跃跃欲试,希望借此重振台湾电影产业。近年成长迅速的大陆电影市场,也使台湾电影获益匪浅,如《海角七号》在大陆就获得上佳票房。
今年7月,《鸡排英雄》率先在北京和福州两地上映,成为首部受益ECFA而“登陆”上映的台湾影片。
据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数据,今年1至9月,大陆方面已核准引进5部台湾电影,其中2部已在大陆影院公映。截至今年6月,大陆每年引进台湾电视剧的小时数已超过引进剧总量的1/4,两岸合拍片时长已超过300小时/年。
不仅如此,大陆与台湾的合拍影片也在不断创下票房佳绩,夺取各类国际奖项,如《卧虎藏龙》《云水谣》《赤壁》等,不仅在两岸获得了良好收益,也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关注。(记者林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