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美受虐的台湾女孩何晓凤(伊莎贝儿),因谈到被收养的生活情节,被收养她的刘家以违反和解协议和涉嫌诽谤反告。刘家委任律师邓洪9日表示,预计在一个月内提告,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
邓洪指出,何晓凤随刘家移民来美后,在珠宝公司打工。逃家后一年,即2006年,透过律师提出民事诉讼,控告养母刘老太太的女儿Tami Barton、夫婿Edward Barton与珠宝店,该案却在2008年没有和解也无判决下撤销。
据了解,诉状内容指控刘老太太对何晓凤施虐,包括用拐杖打她等。针对刘女士部分,称她未给付超时工资等。诉状指出,何晓凤要求被告给予身心伤害赔偿至少100万美元,加上医疗、精神损伤等费用,共要求赔偿200万美元。
该案并孳生案外案,因为刘女士后来寻求住家险公司赔偿与何晓凤的劳资纠纷,被保险公司拒绝,闹到法院,但这部分诉讼最后也撤销。
消息人士说,通常住家险理赔金额最多40万美元,法院文件也显示,刘女士当时未变卖家产,因此猜测最后与何晓凤达成的和解金额不致如外传的100万美元。
其后双方达成的和解书,条件包括以不认错为前提、金额不详的赔偿及不得公开的保密条款。依据条款,双方均不可对外谈论案情或透过媒体指责对方。
邓洪表示,时隔3年,何晓凤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经美国一些媒体炒作,事件再度爆发,又给刘家造成诸多困扰。邓洪宣称,Barton夫妇“自始至终都没有虐待行为”,“刘家没有做错任何事”。
至于“有心人士”是何方神圣?邓洪表示,不排除是刘家生意上的竞争对手。邓洪还说,刘家收养何晓凤经过齐全的法律文书程序,美国媒体的报导给公众留下台湾允许人口贩卖的印象,显然严重伤害台湾的形象。
何晓凤前雇主、也是被媒体误传为养母的刘女士(Tami Barton),9日在电话中回应声称“我很冤枉,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此外,“台湾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龚中诚指出,已协助何晓凤办理新护照,顺利的话,近日内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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