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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假冒局长骗喝花酒 被判6个月徒刑

2011年12月13日 1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北市男子张育诚自印“航警局长黄富生”的名片,找上有意投资机场免税店的林姓生意人,这个冒牌货还说“可帮忙取得航厦免税商店经营权”,林某信以为真,花15万元(新台币,下同)请他上酒店狂欢,还安排性招待,航警局后来查办,将这名假局长送办,板桥地院昨天(12日)依诈欺得利罪判张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日前到张某位于新北市三重区的住处搜索时,扣到5盒假名片、三线一星警阶徽章等物,另还有“华南金控法律事务处处长张育诚”等名片,因未有受害者出面指控此部分,检方仅就“假航警局长”部分声请简易判决。

  检警调查,张某看到媒体报道警界人士异动的新闻,私自印制“内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长黄富生”的名片伺机行骗。判决书指出,今年5月间,张某在苗栗头份某餐厅内,透过友人介绍,认识林某,直接亮出“局长”名片佯称“可帮忙取得航厦免税商店经营权”。

  林某信以为真,6月中旬招待张到台北市延平北路的“黑美人大酒家”和其他特种场所,多次提供餐饮及性招待,花费约15万元。后来,林某觉得张的言谈举止不像警界人士,上网到“航警局”网站,才发现张的容貌与正牌局长“差很大”,惊觉受骗。

  据查,张育诚原名是张小林,1995年间就曾以类似手法犯案,他自称是当时“警政署长”颜世锡的秘书,邀约汐止分局多位义警、刑警到KTV、海产店等处狂欢,警察误以为是“长官”,主动付费后才得知受骗,事后张某还大剌剌地出入分局,当场被逮,张因而被判刑5个月。

  50岁的张育诚在侦讯时,坦承犯行,连15万的性招待、餐饮费都认了,检方因而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因此真、假“航警局长”并未在审理期间出庭或碰面。

  正牌的“航警局长”黄富生昨天表示,7月间张嫌被航警逮捕后,当场下跪请求他原谅,他个人选择原谅张嫌,但法律无法原谅他。

  本案受骗的林姓生意人,在地方上“颇具分量”,检警指出“张某敢骗这位林先生,胆子真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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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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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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