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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妇人掉邻居家死亡 邻居以"凶宅"为由求偿胜诉

2011年12月14日 14: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台湾TVBS网站报道,“凶宅”到底怎么定义,是跳楼的楼层,还是掉落的楼层才算“凶宅”?台湾一名妇人5年前从10楼住家掉到2楼邻居阳台死亡,不少人觉得心里发毛,2楼住户觉得自家变成“凶宅”向死者家属提告,但到底“凶宅”怎么界定,话题敏感,就连房屋中介业者也不敢肯定。

  大楼发生跳楼意外却跌进别人家中,让不少住户觉得触霉头,但究竟是跳楼的楼层,还是掉落的楼层,才算是“凶宅”?5年前,一名何姓妇人从10楼住家跳楼轻生,结果跌到同栋2楼潘姓住户的前阳台死亡,潘姓女子认为住家顿时成为“凶宅”,影响房子的交易价值,因此向死者的继承子女要求赔偿。

  房屋中介业者:“有些人觉得她是从10楼跳下来的,可是2楼的话其实也算,因为她是掉在人家露台上,如果说客户有在问的话,我们前后原因都要跟他说,这很难界定,一般的民众这2间都不会考虑。”

  “凶宅”话题敏感,就连房屋中介业者私下也不敢随便定义,法院则认为房子即使还没出售,对2楼住户的确有影响,最后判决胜诉,也提醒民众购屋前,最好仔细打听做功课,才不会原本的好事一桩却变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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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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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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