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台湾TVBS网站报道,台湾花莲县吉安警局水源派出所前副所长叶作舟,知法犯法,涉嫌在2009年2月性侵一名按摩业女子,事情曝光后还辩称双方是情投意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叶作舟毫无悔意,判处4年6个月徒刑确定。
53岁的叶作舟,已婚有一子一女,曾经担任富田派出所所长,法官认为叶作舟身为司法警察,却知法犯法,2009年2月间性侵从事按摩业女子后,还辩称双法情投意合,自认没有犯罪。
不过合议庭调阅双方的通联记录时发现,在5个月内2人只通过11次电话,几乎都是男方主动联系居多,认为2个人并不是情侣关系,且叶作舟犯案后毫无悔意,法院最后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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