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陈姓算命师以欢喜佛为幌子,向一名四十多岁妇人骗财骗色,不仅要求以性爱方式拜欢喜佛,还收取上百万元“替身”费,连妇人两名女儿也遭染指,苗栗地检署日前将陈姓算命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消息,被害妇人与两名女儿生活相当封闭,甚少与外界接触,两名女儿跟着妇人相信52岁的陈姓算命师,且从初中起疑遭到性侵,数月前,二十多岁的大女儿在学校结交男朋友,始惊觉被骗,才报请检警侦办。
陈姓算命师到案后,矢口否认性侵,强调妇人及她的两名女儿年满16岁后,才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
警方调查,被害妇人9年前带着两名女儿离家出走,她因不顺遂,常到陈姓男子开设的算命馆求神问卜,有一次妇人家中的老母狗生小狗,陈男告诉妇人,欢喜佛帮助她顺利买房子,她却没有还愿而产生异象,并吓她母女3人将遭逢不幸及被轮暴的噩运。
陈男佯称必须以性爱方式拜欢喜佛还愿,如果找不到“替身”,他可以帮忙,妇人相信,多次与陈男发生性关系,后来他又以母女3人消灾解厄之术没有做好,染指妇人两名女儿,甚至巧立消灾解厄、训练成为“拜”欢喜佛的高手等名目,收取高额学费。
警方表示,陈姓男子还被控向妇人母女3人索讨买房子佣金、“拜”欢喜佛的性爱“替身”等费用,如果他未射精,妇人还要付钱让他买春解决,连他与太太行房,也声称全部回向给妇人母女,让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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