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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统计:2011年交通事故肇因酒驾最多

2011年12月31日 13: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内政部”31日公布最新统计,2011年1月至11月造成人员24小时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以酒醉、酒后驾驶失控最多,肇事车种以摩托车最多,肇事时间为晚间6时至8时最高。

  据台“内政部”统计,2011年1月至11月造成人员伤亡(A1类:造成人员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A2类:造成人员受伤或超过24小时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计205707件,较2010年同期增加3.28%。

  其中造成人员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1847件、死亡1919人及受伤798人。根据统计,这类事故件数较99年同期增加3.47%,肇事原因仍以酒醉(后)驾驶失控378件占20.47%最多;如与2010年同期比较,以酒醉(后)驾驶失控增加18件、行人或乘客过失增加16件较多。

  另外,造成人员受伤或超过24小时死亡交通事故发生203860件,受伤272432人,分别较2010年同期增加3.28%及2.63%。

  造成人员24小时内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车种别,以摩托车占47.43%最多,自用小客车占23.23%次之,大小货车占18.57%居第3。与2010年同期比较,以摩托车增加64件较多。

  至于肇事时间,“内政部”统计,以晚间6时至8时发生计198件占10.72%最高,下午4时至6时179件占9.69%次之。与2010年同期比较,肇事时间以晚上10时至12时增加38件,及凌晨2时至4时增加22件较多。

  “内政部”提醒,酒后驾车违反公共危险罪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致人重伤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呼吁用路人勿酒后驾车并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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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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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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